主要职能

   

共青团漯河市委是市委领导的全市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,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团市委机关为正处级。  

 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;宣传、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;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,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。

(二)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;领导全市青联、学联和少年先锋队工作,发现、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和表彰优秀青少年。

(三)负责全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,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,提出相应对策;积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少年工作事务。

(四)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,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,对青少年活动阵地、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。 

(五)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、中、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;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,开展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活动;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,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
(六)围绕全市经济大局,组织和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促进青年就业创业,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扶。

(七)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,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,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、政府青年机构、国际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,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。

(八)参与制订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,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,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。

(九)参与监督执行青少年法律、法规,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,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,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、举报,交有关部门查处,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。

(十)指导和协调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,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,健全团的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,执行团的纪律。

(十一)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;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,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。

(十二)组织协调全市青年志愿服务活动,研究制定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
(十三)指导管理全市性青年社会组织,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。

(十四)完成市委(市政府)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